内蒙古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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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专题:2018年研究生报名入口

 关于做好我区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7〕9号,附件1)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报考点安排

(一)我区共设14个报考点: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包头市教育考试中心、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辽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锡林郭勒盟招生考试中心、乌兰察布市招生考试中心、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和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选择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选择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其中,呼和浩特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不可选择高校报考点,必须选择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

区内其他高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选择就读高校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其他具有我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区的非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盟市作为报考点。

报考内蒙古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内蒙古大学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兴安盟和阿拉善盟不设报考点。考生户籍、工作单位、就读高校在上述两地的,可就近选择其他盟市报考点。

每个报考点根据已有标准化考场规模数量设置报考人数上限(附件2), 网上交费人数达到报考人数上限的报考点将不再接收后续考生选择该报考点,已选择该报考点未网上交费的考生只能重新选择其他未报满的报考点并网上交费。网上交费人数未达到报考人数上限的报考点,应该选择该报考点的考生不得选择其它报考点。

(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高校就读的我区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的省(区、市)作为报考点,我区各报考点原则上不接收区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我区生源考生须提前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的相关要求履行资格审核(具体办法可详询该处),获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签署相关意见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此类考生报考点的选择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在内蒙古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相应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出具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支付报考费

2018年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费也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190元/人。已交费未完成现场确认的,统一安排退费;现场确认后所报考招生单位未予准考的或予以准考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三、现场确认地点、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选择入学前户籍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的区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1.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的考生,可在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考生,可在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其他区内高校的考生,可在就读高校所在盟市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区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实习所在盟市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必须持实习单位或就读高校出具的实习证明。

兴安盟招生考试中心和阿拉善盟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为户籍、工作单位、就读高校在本盟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二)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11月5日-11日,每天9:00-18:00,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研究生报名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平台,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文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pdf格式文件 ,并预约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人数每半天设有上限。《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申请并下载打印,验证有效期在2017年11月30日前有效。

(三)现场确认时间:11月6日&mdash12日,每天8:30&mdash17:00。已成功网上交费的考生按网上预约时间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还需携带户口簿(或工作单位证明)与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可以毕业的相关证明,下同)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考生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到报考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进行现场确认。

各报考点要执行教育部印发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严格审核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的证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现场确认。同时,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罚。

(四)现场确认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接受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指静脉信息的采集。采集成功后,考生方可现场照相(在指定背景、前景下),严禁以照片扫描代替现场照相。

(五)户籍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持单位出具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非内蒙古户籍考生工作单位证明》(附件4)。现场确认时不能按时提交学历认证或不能出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丢失、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7年12月10日前可以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学历认证报告,签订《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有效学历认证承诺书》(附件3)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各报考点将承诺书过照拍系统照拍上传。12月10日前,为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学历认证的考生补刷二代居民身份证;届时不能履行承诺的,无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打印准考证,不予安排其考试,所交报考费不予退还。

(六)现场照相后,打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考生本人签字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在《报名表》指定位置亲笔书写指定文字。

(七)报名结束后,各报考点于11月30日前将《报名表》按报考区内招生单位和区外招生单位分开整理、统计好后上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对《报名表》进行数字化处理,作为考生笔迹鉴定的依据。

四、编制考生编号和编排考场

2017年11月17日&mdash24日,各招生单位审核报名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等报考数据,对准予考试的考生编制考生编号。

2017年12月1日前各报考点对准考考生进行考场编排。

五、打印《准考证》

2017年12月14日&mdash2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其他

(一)各报考点需拟定报名确认公告,9月23日前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发布,并在报名确认现场醒目处张贴,提醒和教育考生诚信考试。

(二)各报考点要主动热情为考生服务,报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到熟悉政策、精通业务、严格程序、遵守纪律,做好考生的答疑解惑工作。

各报考点要打印“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报名相关文件、指静脉采集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张贴在现场确认场所的醒目位置,要循环播放指静脉采集和验证的相关视频资料,供考生了解掌握。

(三)各报考点和考生要实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平台(微信号“nmgzskszwx”)公布的各类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国家及自治区发布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工作进程、注意事项等信息。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印发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2.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报考点报名人数限额

3.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有效学历认证承诺书

4.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非内蒙古户籍考生工作单位证明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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