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注意事项:
1、招生考试部门将会同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联合对考生上传的学籍、保险信息及户口信息进行电子数据比对,对伪造报考信息的考生将追究法律责任。
2、报名结束后的网上确认工作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关闭,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经考生填报并通过网上审核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选择沈河报考点的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如盲人试卷、辅助设备或其他),须在11月15日前向所选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二、报考点选择
1、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和沈阳药科大学(沈阳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以上三所高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
2、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往届生可选择沈河报考点,报名成功需上传户口本首页、个人页(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及个人页原件图片)照片。
3、非沈阳户籍,但工作单位在沈阳且符合沈阳市规定报考条件(截止2023年11月5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以上由单位缴纳的社保缴存记录)的外市户籍考生,既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也可选择沈阳市报考点进行报名(以网报系统可选为准)。
4、接收报考我市域内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是否具有单独考试资格请考生自己详询招生单位)。
5、我省域内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区的报考点,其中教学点设置在我市的,考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区的报考点。
6、工作(含缴纳沈阳市社保未满近期三个月的)及户籍均不在沈阳的考生,应回户籍地报考,沈河报考点不受理此类考生报名。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9月24日至25日,沈阳域内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2023年9月26日至27日、10月8日至25日,各类别考生均可网上报名。
2、考生须缴纳报考费才视为有效报名。辽宁省各类考生报考费为每生15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收取。报考费缴纳时间截止至10月25日,逾期不得补缴。如遇重复缴费、缴费不成功、退费未到账等问题请直接咨询研招网客服(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进行网上咨询,也可以拨打电话咨询)。
四、网上确认时间:
所有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需要进行网上确认,沈河报考点全部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工作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办。
原标题:沈河区报考点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z.chsi.com.cn/sswbgg/pages/msgdetail.do?dwdm=2104&msg_id=62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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