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以下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注:单科不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我校一志愿考生于3月9日12:00前将身份证、符合加分政策的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发送至邮箱:见官网(邮件命名:准考证号+姓名+加分项目名称),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办理加分事宜,并将结果公布在本网站上。
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原标题:关于提交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graschool.ahu.edu.cn/2023/0223/c9537a30137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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