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关于做好甘肃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5号)等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三)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工作。
(二)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复试工作。
(三)学校各招生学院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各招生学院须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发布,具体实施面试、实践能力等考核。
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一般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或副教授担任,负责本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人员须报研究生院审定。
(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派专人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面试环节规范统一。招生学院组织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向考生开通质询监督电话,畅通考生联系通道。
三、复试形式
(一)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按照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对复试场所进行换气和清洁消毒,摆放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学校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复试中,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对已录取的新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二)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11日(星期二)开始,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安排等另行通知。
四、招生计划管理
(一)普通计划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研究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及各学院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二)专项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指标:7个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指标:10个
五、调剂
(一)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甘肃省(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甘肃省(B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金融、保险、税务、国际商务、应用统计、资产评估专硕同时接收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考生。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
8.具体调剂信息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专业为准。其他要求均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9.各招生学院在学校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办法。在选择调剂生源时严格把关,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时间
学校第一批次调剂系统打开时间为2023年4月6日凌晨0:00,关闭时间为4月6日12:00。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开通和关闭时间须在研究生院报备后,在各招生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有意向调剂的考生,随时关注公告。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必须在规定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申请志愿、一志愿报考情况、初试成绩、专业背景、诚信状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挑选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确定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入围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均应在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四个部分内容。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成绩均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和笔试大纲详见官网公布的《兰州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二)综合素质面试
主要包括以下考察部分: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3.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6.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7.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8.人文素养、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
9.综合素质面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
(三)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
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是否具备基本听说能力。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结合《兰州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制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
七、复试规则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主要规则如下:
(一)申请破格复试
凡符合研究生破格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向各学院提出破格申请,各学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破格复试书面申请,经审查通过并公示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批准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比例
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比例(一志愿上线充足1:1.2,调剂生源不低于1:1.2)。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录取。
(三)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在报到时按照要求向招生学院提交复试所需材料,包括: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请将以上证件(除一寸照片外)按顺序复印到A4纸上交报到处。同时提交其他补充材料(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考生提供六级成绩单,拥有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书的考生,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提交《兰州财经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2.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3.所有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兰州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考核不合格或者无考核表者,一律不准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所在学院(或二级单位)党委填写。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递交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民族成份证明”和单位委托培养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须由考生主动向相关学院提交材料后享受相关加分政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7.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复试费80元/人(其中专业课笔试30元,综合素质面试30元,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0元),同等学力考生140元/人(加收两门加试科目考试费60元)。全校统一标准,通过兰州财经大学财务处统一支付平台缴费,不缴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还。
⑴缴费方式
用手机直接扫描二维码进入缴费页面,进入“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选择“其他费用”选项,按照流程逐步进行缴费。
二维码>>请查看官网
使用电脑登录兰州财经大学官网首页(http://www.lzufe.edu.cn),点击“网上缴费”链接图标,进入“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选择“其他费用”选项,按照流程逐步进行缴费。
⑵发票打印
缴费过程中会提示缴费人填写手机号,手机号必须保证能正常接收到短信,缴费成功后填写的手机号会收到一条短信,用来打印发票。
账号:初试准考证号;初始密码: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末尾字母为大写字母。
缴费时间:2023年4月8日
发票打印:由考生登录网站自行打印,具体打印步骤如下: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页面,查询/票据打印,具体网址链接如下https://www.gstyggzf.gov.cn/index_payc;输入缴款码和交款人姓名,即可登录打印发票;该发票只能打印一次,请学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同等学力加试
一志愿同等学力考生需要进行加试,加试科目由各学院组织完成。
(五)体检
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
根据教育部录取数据库上报要求,学校考生录取成绩实行百分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为: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管理类专业学位除以3)×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笔试有思想政治理论的专业(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政治理论笔试成绩×50﹪)×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英语测试成绩×20﹪
其他专业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英语测试成绩×20﹪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为: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政治理论笔试成绩×50﹪)×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英语测试成绩×20﹪
八、录取规则
录取名单以上述成绩的排序结果为依据。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排序分两类,第一类是第一志愿考生排序;第二类是调剂考生排序。录取时,第一类考生优先录取。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成绩任何一项<60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参加排序,不予录取。考生加试的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60分者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和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
凡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和确认了“待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允许调往其他学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复试纪律和要求
1.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复试工作。
2.各招生学院复试小组成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3.各招生学院严格按照录取标准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主要信息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未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同时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4.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招生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6.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附件【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doc】
附件【附件2.兰州财经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原标题:兰州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yjsy.lzufe.edu.cn/info/1059/21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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