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和云南省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科学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三)坚持立德树人,择优录取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周密细致做好复试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安排、部署和协调全校的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
(三)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对考生公布,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加强对参与复试的导师和有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保密等方面的培训。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学院第一责任人,需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全程组织、全程监督、全程管理。
(四)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招生专业、学位类别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不少于五人)。复试小组根据《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复试工作。
(五)学校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分别组织专家和纪检人员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巡查和监督。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相关材料。
四、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核
采取网上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2.现场审查:各二级招生单位及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复试费缴费凭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收取相关纸质材料。
3.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4.通过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通过“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打印《复试通知书》,凭通知书参加复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二)缴纳复试费
复试前考生须完成网上交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学校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不缴纳复试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不得参加复试。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三)复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前往报考专业所隶属的二级招生单位报到,按复试小组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试。
五、复试内容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科研、临床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学术学位的考生须加强科研思维及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加强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四)外语水平和能力:通过外语对话和交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五)教育评价和心理测量: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在复试前通过网上填写心理测评量表。
(六)专业课、专业外语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等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各复试小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在本复试小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要求
(一)各二级招生单位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复试小组负责通知每一位考生。
(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小组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及时对考生作出客观评价,按有关要求给出具体的复试成绩和明确的复试结论并告知考生。
(四)复试小组应根据考生报考的学位类别分别认真填写《昆明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和《昆明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经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后将登记表和复试的有关附件材料,经二级招生单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3日内报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及定向考生在复试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六)复试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复试场所周围逗留。
八、调剂
调剂相关事项详见《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调剂考生按学校公布的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九、拟录取名单确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排序,综合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十、体检
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向学校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初试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和复试小组的安排及考试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信息公开和监督
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适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调剂办法、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等。学校及各二级招生单位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申诉。受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十三、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原标题: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文章来源:https://www.kmmc.cn/Pages_320_4696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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