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首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时间:2024-07-21 08:01:22 热度:46℃

首都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选拔合格生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加强领导小组统一管理。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分管领导、各学院院长、学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统筹疫情防控,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应急和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实施复试工作三级管理体制。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校级统筹、研究生部协调、学院(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纪检监察监督的三级管理模式。各学院(研究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及相关学科的专家人员组成,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有关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以专业研究方向(专项)为单位,成立专业复试小组。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以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体,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或者相当职称。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注重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和外语水平的考查。

(三)明确复试工作基本规范。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部门、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保证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程序公开、标准统一、客观评价,采用综合考察与重点考察相结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3.参与复试的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责任书》,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要求,不得参加任何形式有关研究生复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复试命题、面试等信息,不得接受任何有关复试内容方面的咨询。对存在泄密的责任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复试工作实施逐级报备制度,实行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5.实施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二、复试工作

我校研究生复试成绩要求、基本形式、主要内容和具体办法如下。

(一)复试成绩要求、名单确定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上线人数、学科特点,原则上按照第一志愿考生不低于1:1.2、调剂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低于1:1.5的比例来确定各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复试最低分数线。该复试最低分数线要求已于3月24日在我校官方各渠道公布。

1.关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差额比

(1)一志愿过线人数充足的全日制专业,按照招生指标的120%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确定复试名单时按照小数点后直接进位的原则),当进入复试的最后一名考生出现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所有考生都纳入复试名单。

(2)一志愿过线人数与招生指标相同的专业,可以等额复试;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不足复试差额比120%的专业,可以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复试。

2.关于调剂考生参加第二批复试要求

我校调剂工作须在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开展,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根据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和学校工作情况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我校官方各渠道关注第一志愿录取进展,届时将发布《首都体育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信息公告》。接收调剂复试人数视生源情况,原则上不低于1:1.5的比例进行择优确定。

3.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一是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达到我校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按初试分数排序在原所报专业方向(领域)参加复试。二是报考我校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专业硕士的考生,且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者,优先进入复试名单,与一志愿上线考生合并进行复试。三是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以上三类考生参加第一批复试,第一批复试名单已公布。四是经我校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该类考生将参加第二批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二)复试费用缴纳

缴纳复试费100元。请通过以下网址进行缴纳:http://cupes.itembox.com.cn/xxcj/index.aspx,缴纳时间为3月27日至3月30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复试。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一志愿复试采用线下方式,各专业面试拟于4月1日-4月4日进行;调剂复试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各专业方向复试细则请查阅各学院官网。

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理论知识考核、专项技能评定(部分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

各学院将分别公布学院复试细则,请考生前往学院官网查看。网址见附件一。

(1)资格审查:请考生根据所在类别备齐审查材料。

A.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盖齐注册章)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院系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函;大学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必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政审表。

B.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大学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必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政审表。

C.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上述材料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D.全日制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就读定向硕士的证明。拟录取后需签订三方定向协议(附件二),否则录取无效。

由于各种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原件者,须在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标记,并做出说明和提交日期承诺,后续安排补审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2)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旨在全面考查学生的专业、专项知识与素养、一贯表现和科研能力;考查学生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主要将自己在本科学习或工作期间的学习成绩或工作成就、所获奖项、社会实践、学术参与、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和人文素养等方面进行自述,时间不少于5分钟,成绩由专业复试小组根据考生自述给予评定。

(3)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分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笔试题目设计体现综合性,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和综合运用能力。专业面试试题,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潜质。专业理论知识考核评定成绩满分各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专项技能评定(部分专业):体育类专项技能评定主要考察考生掌握运动专项基本技术、基本技能和运动水平的情况。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不含运动训练(竞赛)理论与实践、身体运动功能训练(含体能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和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个二级学科科学学位的考生须按照专业方向进行运动专项技能测试。体育专业学位中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方向考生设有专项技能测试,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进行测试评定,具体项目参见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复试细则。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社会体育指导方向考生的专项技能测试项目参见休闲与社会体育学院复试细则。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方向、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的考生技能评定内容参见管理与传播学院复试细则。专业技能评定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有关专项技能评定办法请到相关学院官网查阅“本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中相关要求。

(5)英语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在考生专业面试时由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英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3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教育学、体育保健学或新闻学概论、新闻写作)。由研究生部组织考试。加试科目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 我校拟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中关村医院。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学校统一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三、成绩计算办法

(一)学术型研究生考生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学科所属专业方向)=综合素质面试成绩X10%+专业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其中专业笔试成绩X30%+专业面试成绩X4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X20%。

2.复试成绩(术科所属专业方向)=综合素质面试成绩X10%+专业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X30%+专业面试成绩X20%+体育专项技能成绩X2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X20%。

(注:术科所属专业方向指体育教育训练学(不含运动训练(竞赛)理论与实践、身体运动功能训练方向)和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个二级学科)

(二)专业型研究生考生复试成绩计算(含全日制与非全)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X10%+专业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X30%+专业面试成绩X20%+专业技能评定成绩X2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X20%。

(三)考生总成绩的计算。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要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要除以5转化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同理处理。复试成绩原则上占最后总成绩的50%。初试、复试的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原则上按5︰5的比例加权相加,得出总成绩,并排名次,根据招生计划差额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四、录取

(一)各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排名录取(区分学习方式)。本年度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将区分研究领域进行录取。

(二)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参加第一批复试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和总成绩排名录取。

(三)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人)单独排名录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在各环节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者;身体情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部分专业专项技能评定)、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及格线者。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

向考生公布初试各科成绩、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工作信息、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及时、准确公示并解答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应知尽知,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此外,还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有困难考生等群体的关爱帮扶,为其参加复试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六、招生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各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各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结果全面领导与负责。

(二)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领导小组和监察工作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有专门人员到复试工作现场巡视,对全过程进行监察。

(三)实行招生录取复议制度。研究生部在复试之前之后均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联系电话:见官网。通讯地址:北三环西路11号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附件一:二级学院官网网址一览表

附件二:首都体育学院接收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附件三:首都体育学院校区平面图

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7日

原标题:首都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gs.cupes.edu.cn/zsgz/zstz/87fdaaa6cc5e4123a959d507cd365ce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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