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4-08-10 09:41:39 热度:43℃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复试的成绩要求。各学院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并发布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三)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工作严格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程序详见我校2023年破格复试公告。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我校该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为:单科(总分=100分)不低于30分,统考科目单科(总分=150)不低于40,自命题科目单科(总分=150)不低于90,单科(总分=200分)不低于100分,单科(总分=300分)不低于180分。总分不低于相应报考专业国家确定的初试总成绩的70%。

四、调剂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接收调剂考生以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10.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11.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及其他-6-学术要求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2.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并开通调剂系统,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符合我校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3.各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在官网上公示;研究生工作部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在24小时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4.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研究生工作部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考生需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待录取名单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于2023年4月1日开始,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二)复试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下列材料(现场复试考生需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毕业需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

4.未毕业自考生,在提交1、2项资料后,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提交1、2或3项资料后,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方式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后疫情时期,经综合研判,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开展,具体的复试方式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如果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复试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操作规程另行通知。复试前要安排考生进行平台操作培训和模拟演练。

(四)复试内容

各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复试内容具体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会计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具体为:

1.专业课笔试。严格按照《湖南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笔试环节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2)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9-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由各学院委派英语功底好的专任教师进行考查,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加试。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湖南理工学院2023年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科目考试在复试期间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不予录取。

5.会计、旅游管理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方案,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方案内容应包括:组织管理机构;复试形式(可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的成绩要求;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具体安排;复试内容;调剂要求(包括接收调-10-剂的学科专业、拟调剂人数、调剂专业要求以及初试统考科目要求等)、录取规则;疫情防控安排等内容。

2.各学院在复试前,安排专人通过组建QQ或微信等复试工作群,并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加群。通过工作群做好以下工作:

①发布复试工作通知和相关复试安排;

②进行复试和调剂政策解读;

③网络复试环境培训指导,并确保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具备远程面试条件;

④公布学院工作电子邮箱,要求复试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⑤体检要求等。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时,要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相关记录。各学院于复试前一天完成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复试期间(从该专业开始复试到复试全部结束),严禁考生在群里讨论有关复试内容,一经发现,将按照泄密违规行为处理。

3.通知考生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复试费标准为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120元/生)。

4.各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前,应准备好复试工作的各项材料,并做好现场录音录像安排。复试完后,应及时将考生资格材料、《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课程评分记录表及音像资料送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并统一保管;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由学院保存3年备查。

5.考中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6.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各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后,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在此之前,严禁各学院以任何理由公布拟-11-录取名单。

六、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情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一)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5.综合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各学院应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综合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考生按综合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若综合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6.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7.4月20日24时前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空出的招生计划由相关招生学院按照本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方案执行。4月21-12-日零时以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整后进行调剂录取。

(二)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5%(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5%+综合面试成绩×2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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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xk.hnist.cn/info/1037/75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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