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已公布!

时间:2024-08-15 14:47:50 热度:44℃

莆田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莆田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莆院研〔2022〕4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现将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形式

学校在综合考虑师生健康保障、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等多方面因素,经研究,学校决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时间为3月底-4月底,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s://www.ptu.edu.cn/yjsc/)和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招生计划

我校结合各二级招生学院导师数、一志愿上线率等因素,确定2023年各二级招生学院招生指标数(详见莆田学院研究生处后续相关公告),实际复试过程中,视录取及调剂情况由学校进行动态调整。

四、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我校复试分数线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基本要求A类线执行。

2.实行差额复试,各二级招生学院确定参加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1)一志愿按照招生指标数的120%进入复试,如果实际报名复试人数不足录取计划数的120%,则全部参加复试。(2)调剂志愿按照需要调剂的招生指标数的120%-150%进入复试,具体复试比例各招生学院在上述范围内自定,如果实际调剂报名复试人数不足需要调剂的指标数复试比例,则全部参加复试。(3)参加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都可参加复试。若存在只有1个名额的情形,生源充足时需两名考生进入复试环节,差额复试,录取1人。(4)各招生学院将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公布在各学院网站上。

3.我校复试原则上不采用破格复试。

五、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政策文件和学校要求,各学院将根据上述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和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考前向考生公布具体方案。

六、复试平台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并由各招生学院另行指定一款远程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请考生按照各招生学院的复试方案要求做好准备。复试考生应按招生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网络和复试环境,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提交复试资格核验材料。

七、资格审查

复试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资格审核所需要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并按照各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提交,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具体要求详见《莆田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考生版)》,详见网址:https://www.ptu.edu.cn/yjsc/info/1064/1710.htm。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比对。

八、复试内容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

复试以远程视频面试的形式进行,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要求参见各招生学院复试方案。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教育部划定的一区范围省份,国家分数线要求为一区(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其余调剂要求参见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招生学院的复试调剂方案要求,若上级对复试调剂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调剂工作方案

各招生学院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调剂工作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发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

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对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在36小时内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收到通知后,考生在系统中确认来我校复试的列入复试名单,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十、录取原则

1.按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根据我校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分别为40%和60%。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成100分,即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完成成绩拟录取排序后,最终录取成绩将取整后上报)。

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高分者。

2.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考生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不足60分)、考试违纪、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十一、公示

待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十二、体检

1.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一周内寄到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十三、纪律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咨询申诉渠道及其他

1.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若上级对复试及调剂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s://www.ptu.edu.cn/yjsc/)和学校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2.研究生处招生管理科联系方式:见官网

3.莆田学院各招生学院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见官网

4.举报投诉渠道: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举报投诉邮箱:见官网。

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3.24

原标题:莆田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文章来源:https://www.ptu.edu.cn/yjsc/info/1064/17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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