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已公布!

时间:2024-08-15 23:36:12 热度:12℃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按招生研究方向成立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组长对本组复试工作负责;设秘书1名,负责沟通协调复试全过程。复试专家组对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三、复试安排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现场为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安宁庄路1号。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发布方式
3月31日前 一志愿考生线下复试 国家灾研院官网
4月 “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接收调剂考生志愿。组织调剂考生线下复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国家灾研院官网 招生qq群:见官网

四、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2023年我院预计录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5名,依据相关规定按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和录取分百度数线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各研究方向最终招生人数将依据实际情况略有微调。

(一)各专业招生导师情况

招生专业 及代码 研究方向 预计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 人数
(45人)
招生导师
地球物理学
070800
固体地球物理学 9 22人 见官网
工程地震 4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 3
大气科学 3
空间物理学与电磁学 3
地质学
070900
构造地质与活动构造 3 23人
第四纪地质学 1
地球化学 2
灾害遥感 8
灾害地质学 3
地质力学与岩土工程 4
水旱灾害 2

(二)各专业分数线

序号 专业代码 政治 英语一 数学二 自命题业务课 总分
1 地球物理学070800 50 45 75 90 310
 2 地质学 070900 50 45 75 90 310

五、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一)诚信要求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及时提供材料,国家灾研院研招办组织工作小组对复试考生资格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限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个人材料的真实有效,复试过程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替考、违规作弊等行为。在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禁止将复试内容透露给他人或传播到网络上。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复试现场考生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

1.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2.按期毕业证明(个人承诺按期毕业,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

3.本科成绩单 ;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附件2);

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6.考研初试成绩截图;

7.身份证正反面及pdf文件;

8.英语四、六级和其他体现英语水平的证书、成绩;

9.准考证;

10.《招生政审表》(附件4)。

以上材料按目录顺序命名,复试时考生在现场提交以上纸质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 yzb@ninhm.ac.cn,压缩文件名:姓名+本科院校+初试总分+报考研究方向。

六、复试成绩权重及考试内容

(一)复试成绩权重

1. 录取成绩(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相加算出,初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50%。

计算公式为: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面试满分80分和英语面试满分20分,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实行差额复试,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家组将对录取成绩排序,汇总体检、政审情况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国家灾研院官网研究生教育栏目公布;

4.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如出现初试+复试分数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复试分数较高的考生;如复试考生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即以第一作者发表过SCI/EI文章,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到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能力面试(80分)。复试小组专家对考生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大学学习表现、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查。考生做ppt阐述5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考生ppt阐述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学习情况(本科成绩)、毕业论文、体现科研能力方面的获奖和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

2.英语面试(20分)。由复试小组组织英语口语问答,每人5分钟。

3.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七、录取

各研究方向拟录取名单按录取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将在国家灾研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经院办公会审核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监督和复议

国家灾研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检查和监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复试信息实行公布制度。复试方案、复试名单及时在官网公布。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示后 3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灾研院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诉,由院招生领导小组复议。复议结果在一周内通知考生本人。

监督及投诉电话:见官网。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见官网。

九、注意事项和有关说明

我院将在复试前期组织复试说明会,在复试说明会上将进一步说明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复试期间考场安排定期消毒保持空气流通,请考生戴好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因条件所限无法为外地考生解决住宿事宜,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复试地点: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办公楼,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安宁庄路1号。

联系方式、邮箱、招生工作qq群:见官网,请考生及时关注通知。

附件:2023考生提交表格

原标题: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ninhm.ac.cn/content/details_64_3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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