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4-08-13 18:13:43 热度:48℃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2023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2023年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科学制订我院《2023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妥善组织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含调剂)工作。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需招生,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细化流程,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和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统筹、督查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多个工作分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复试全流程工作,综合协调、处理与上报复试与录取工作相关事宜,保障复试与录取工作顺利开展。

(二)复试工作考核小组

1.考核小组组成

考核小组由院属各单位按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成立,须由单位主管领导、专家和相关招生导师(副高级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本学科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一名,组长应对本组复试各个环节负责。

2.考核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考核小组成员讨论确定复试测试题目。

(2)考核小组在复试结束后,给出复试成绩(专家独立打分,计算平均成绩)并负责填写《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经考核组长和主管领导签字后送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复试小组联系人负责详细记录复试全过程,并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准备工作

1.考生应按我院通知要求,联系院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复试相关准备(按照各单位要求备妥硬件条件设备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等)。

考生资格审查前一般应备齐以下材料(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以院属各单位具体通知要求为准):①准考证复印件一份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本科期间成绩单复印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一份⑤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一份⑥个人简历(必须附彩色照片)一份⑦本科毕业设计情况说明(可简述)一份。以上材料(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除外)应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我院。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考生进行正式面试前应以书面形式或远程宣读《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诚信应试,院属各单位对其书面材料或宣读过程录音录像进行存档备案。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有关流程

1.组织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本人可按要求讲述报告(PPT)和答辩。

2.考察内容及范围

包括基本知识、专门知识、英语、专业素养及培养潜质等五部分:

(1)基本知识(10%):参试人员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专门知识(30%):参试人员所具备的获取知识的能力,科研实践能力,学术交流能力等。

(3)英语(10%):参试人员的听力及口语水平(我单位不安排英语笔试环节,专家考核组成员如用英语提问,考生必须用英语回答有关问题)。

(4)专业素养(30%):参试人员的学习态度,学术道德,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等。

(5)培养潜质(20%):参试人员的生理水平,认知能力,创造性思维、批判性思维与进取精神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由我院研招办通过学信网核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如发现不良记录者酌情取消复试资格。

院属各单位组织思政部门、导师与考生直接交流,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状况,同时采取函调等方式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硕士研究生思政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4.复试基本流程

(1)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遴选复试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制定复试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要求和软件操作培训、布置复试场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2)复试前,院属各单位安排专人与复试考生联系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系统和设备测试,确认考生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复试环境等条件达到复试要求。

(3)复试前,院属各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

(4)现场复试时,院属各单位提前对复试区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复试场所空气流通,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对到场复试专家和全体人员进行体温监测;组织相关人员有序进入复试地点。

(5)复试工作考核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6)复试专家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五、复试时间

1. 2023年3月25日前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具体安排以院属各单位通知要求为准。

2. 2023年3月31日前院属各有关单位、各复试工作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复试,具体时间安排由院属各单位另行通知。

3. 是否组织第二批复试将视各招生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另行确定。

4. 4月15日前完成我院2023年硕士一志愿研究生复试工作;4月30日前完成我院2023年硕士调剂生复试工作。

六、体检

所有通过复试的考生,原则上应出具六个月内二级综合及以上等级公立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一般包括内科、外科、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等项目。凡不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调剂及录取相关规定

1. 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我院各专业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我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依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学科专业类别择优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该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比例由院属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分类自行确定(一般控制在30-50%的范围内)。

2. 复试成绩为复试环节各方面考察内容成绩之和,采取百分制。复试中,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 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初试科目应与接收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接收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

4. 根据国家调剂政策,结合我院所需专业人数进行调剂,相关流程按照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有关要求执行。

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情况,依据各学科专业总成绩排名,参照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以60分及以上为合格,对导师、考核小组、单位同意录取者,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并予以批复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复试考生来源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由各单位与院研招办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业择优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九、信息公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信息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官网网址:www.ciae.ac.cn。

公示结束后,我院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审核。www.ciae.ac.cn.yz.chsi.com.cn

十、其他说明

1. 凡弄虚作假、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 我院及相关院属单位以研招信息网平台、单位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我院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而我院不予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可自行联系其他调剂单位。

5. 复试(含调剂)工作期间,我院会加强对院属各单位复试工作监督巡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6. 院研招办电话见官网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研招办

2023年3月21日

原标题: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2023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ciae.ac.cn/yjs/20230323-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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