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召开的“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的最新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一)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的考查。
(二)根据分类招生原则,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严格复试程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
(三)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按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各专业预分名额参见《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及研究方向预分名额》(另行通知)。按教育部规定,学术型硕士招生指标可以调整到艺术硕士招生使用,艺术硕士招生指标不得调整到学术型硕士招生使用,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不得挪用。
(四)我校全面实施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差额比例不足部分通过调剂解决,调剂后考生人数仍不足则按实际考生人数考试。
(五)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方针、政策、规定、办法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结合我校的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全面指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六)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七)制定应急方案,坚持科学、及时、精准防范复试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名单查询
(一)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艺术学(学术型硕士学位)或艺术(专业硕士学位)考生的单科分与总分最低要求如下:
(二)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单科与总分最低要求单科分:政治、外语不低于30分,业务一、业务二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332分。
(三)复试名单可在“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官网-研究生招生公告”栏查询《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名单》。
三、复试报名手续办理
复试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复试相关手续,逾期不予补办;未办理该手续或办理手续后不按时参加复试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补考和录取。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4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办理流程登录网站:https://bm.xhcom.edu.cn/,点击任意一项登录系统后身份选择“考生(星海研究生招生)”登录并按要求填写以下信息:
1.曲目填报各表演专业方向考生(中国民族器乐表演艺术、艺术指导、管弦乐表演艺术、钢琴表演、电子管风琴演奏与编配、爵士乐表演、声乐表演艺术)在研究生部官网上按《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填报曲目。特别提醒:考生须按《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复试科目及要求”规定的曲目、顺序进行填报,确认并递交后,不予更改。
2.缴费时间与确认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4日;缴费确认:考生须在考前再次确认是否缴费,缴费成功者方可参加考试,缴费后一律不退还。
(三)复试材料提交
1.电子音乐作曲方向考生须在复试当天现场提交至少两部电子音乐作品,含工程文件、音频与乐谱资料等(分别存储3个U盘)。考生应保证3个U盘能顺利读取,如无法读取,则后果自负。所提交的作品、资料等上面不得出现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面试成绩记为零分。2.音乐课程与教学方向考生须在复试当天现场提交教案(一式十份),供考官参阅。教案上不得出现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面试成绩记为零分。
3.指挥专业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电子版材料(3月28日前提交):乐队指挥方向考生将乐队总谱和双钢琴缩编谱的电子版以PDF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xhyjsb@yeah.net,文件压缩后命名为“考号后三位+姓名+乐队指挥”。
②纸质版材料(3月28日前寄达):乐队指挥和民乐指挥方向考生须提交乐队总谱和双钢琴缩编谱一式七份,合唱指挥方向考生须提交双钢琴缩编谱一式七份。材料统一用大信封装好,材料中不得出现考号与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面试成绩记为零分;同时,在大信封里放入一张A4纸,纸上须写明考号、姓名。纸质版材料于3月24日17:00前邮寄至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教学楼B栋604室(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收件人:江老师;电话:见官网(建议选用顺丰快递,须保留邮寄凭据备查)。
4.爵士乐表演方向考生须在复试当天现场提交原创作品纸质版乐谱一式十份,具体要求见《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材料中不得出现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面试成绩记为零分。
5.作曲、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考生可在复试当天现场提交作品、论文(一式十份),供考官参阅。所提交的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姓名、考号、作品名称与论文名称等信息,否则面试成绩记为零分。6.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通过考试平台“小艺帮”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
四、复试时间、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现场考试考试时间:现场考试安排在4月6日至10日,加试艺术管理能力测试安排在4月3日;考试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考试证件: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所有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应及时关注居住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并认真执行。
2.视频考试视频考试科目: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英语),乐器演奏、视唱练耳加试。视频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3日,在“小艺帮”上进行。考试具体要求与视频上传指引,请参见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官网发布的《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上复试平台“小艺帮”操作说明》。
现场考试和视频考试具体安排可在“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官网-研究生招生公告”栏查询《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二)复试内容详见《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专业复试合格标准
1.作曲、电子音乐作曲、指挥、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课程与教学、应用钢琴教学、艺术管理、乐器工艺、舞蹈编导、舞蹈学合格线为80分;表演专业(含中国民族器乐表演艺术、钢琴表演、电子管风琴演奏与编配、管弦乐表演艺术、声乐表演艺术、艺术指导、爵士乐表演)合格线为85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复试不设合格线,成绩按5%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合格线为60分,该分数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合格标准同上。
(四)成绩核算方式
1.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专业复试成绩×95%+英语复试成绩×5%。
2.合并总成绩(百分制)
(1)中国民族器乐表演艺术、钢琴表演、电子管风琴演奏与编配、管弦乐表演艺术、艺术指导、爵士乐表演、声乐表演艺术:初试总成绩×20%+复试总成绩×80%。
(2)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课程与教学、应用钢琴教学、艺术管理、作曲、电子音乐作曲、指挥、乐器工艺、舞蹈编导、舞蹈学:初试总成绩×30%+复试总成绩×70%。
(五)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为严肃考试纪律、规范复试考核程序,各科目考试不论现场或线上均全程采用录音录像。
五、其他复试审查内容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均须填写《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现实表现考察表》(表格下载路径: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官网→研究生招生公告),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填写完毕后,在职考生在“意见”一栏中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须加盖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考生,须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应届考生须加盖培养单位学工部门的公章。由于疫情关系,《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现实表现考察表》推迟到被录取考生报到时提交。
六、调剂
按照有关规定,招生单位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https://yz.chsi.com.cn/yztj/)。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有调剂愿望的上线考生应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调剂公告以及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申请和确认工作。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剂到外校,须符合教育部的调剂要求,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已在调剂系统上接受其他高校确认拟录取操作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今年我校如有专业考生人数未达到复试差额比例,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调剂,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关注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官网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发布的《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公告》
七、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专业复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依据各学科专业的招收预分计划,按专业复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往低录取;若专业复试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往低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合并总成绩由高往低录取至计划满额。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含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在录取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考试实际情况对“各专业及研究方向预分名额”进行调配。
(四)为保证生源质量,我校有保留不录满计划的权利。
(五)录取后,考生报到时须提供本人一个月内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结果(体检表下载路径: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官网-研究生招生公告),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或录取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现实表现不符合录取要求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特别说明,基于广东省考试院的要求,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将于报到入校后三个月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全面能力复查。对于能力与水平与学校录取要求差距甚远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七)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八、其他
(一)本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网站和教育部指定网站上公布,并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在校园网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网站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和监督邮箱:见官网。
(四)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见官网。
(五)本办法由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星海音乐学院
2023年3月17日
原标题: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文章来源:https://yjsb.xhcom.edu.cn/info/1044/24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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