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未完成的骨干计划不得挪用。我校2024年拟招收“骨干计划”参考2023年的招生计划(含四川7人、西藏11人、甘肃5人、青海5人)。最终执行计划以国家下达为准。
二、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西藏、青海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西藏、青海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西藏、青海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四川、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四川、甘肃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四川、甘肃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考生须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公布的《西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考生报考前到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未经审批确认的考生不具有报考资格。
4.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录取
1.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2.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3.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均不迁转户口。
五、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我校在复试时验证《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等资审材料。
4.未尽事宜一律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本公告如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5.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等登录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utibet.edu.cn/)查看。
6.咨询电话:见官网。
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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