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宁夏师范学院坐落于宁夏南部六盘山下历史名城——固原市,是宁夏唯一一所师范类本科院校。2012年列入“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开始招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数学、物理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体育、电子信息、艺术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有自治区“西部一流”学科建设学科1个。
2022年4月,学校参与由湖南师范大学牵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长沙师范学院协同帮扶的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同时,学校与宁夏大学实施联合办学,与华东师范大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与东北师范大学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同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韩国又松大学、台湾屏东大学等20余所国(境)内外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与20多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签订联合培养和服务合作协议。广泛、深入的合作交流,将会有力提升学校的办学能力和水平,助力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
2022年6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夏师范学院“升大创博”工作方案》(宁党厅〔2022〕25号),全力助推我校“升大创博”(升格为师范大学,基本具备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条件)进程,提升师范教育人才培养水平,促进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和师范教育基地。
一、招生类别与学科专业
(一)招生类别:
1.学术学位硕士(全日制):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数学、物理学
2.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教育、体育、电子信息、艺术
(二)学科专业和计划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 |
领域、方向 |
拟招录人数 |
教育(0451) |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
16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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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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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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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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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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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1)学科教学(音乐)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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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3)学科教学(美术) |
8 |
|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
10 |
|
(045115)小学教育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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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0452) |
(045201)体育教学 |
12 |
(045202)运动训练 |
6 |
|
(045204)社会体育指导 |
6 |
|
中国语言文学 |
(050101)文艺学 |
6 |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
6 |
|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
8 |
|
|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
8 |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
8 |
|
化学(0703) |
(070302)分析化学 |
15 |
(070303)有机化学 |
15 |
|
数学(0701) |
(070101)基础数学 |
8 |
(070102)计算数学 |
8 |
|
(070104)应用数学 |
8 |
|
物理学(0702) |
(070205)凝聚态物理 |
6 |
(070206)声学 |
4 |
|
(070207)光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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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 |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8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12 |
|
艺术(1351) |
(135101)音乐 |
20 |
(135107)美术 |
10 |
|
合计 |
|
302 |
注:具体招生人数以自治区当年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培养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名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三、报名方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
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
(一)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二)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如下:
类型 |
学科、专业(领域)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科目四 |
学术学位 |
中国语言文学 |
101-思想政治理论 |
201-英语一 |
702-文学基础 |
809-语言基础 |
化学 |
701-有机化学 |
808-物理化学 |
|||
数学 |
703-数学分析 |
814-高等代数 |
|||
|
物理学 |
|
|
704-普通物理 |
815-量子力学 |
教育专业学位 |
学科教学(思政) |
204-英语二 |
333-教育综合 |
807-思想政治专业综合 |
|
学科教学(语文) |
801-汉语与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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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数学) |
802-数学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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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物理) |
804-物理教学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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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化学) |
805-化学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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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英语) |
803-英语专业综合 |
||||
学科教学(音乐) |
810-音乐学基础 |
||||
学科教学(美术) |
811-中外美术史 |
||||
现代教育技术 |
813-现代教育技术综合 |
||||
小学教育 |
806-小学教育专业综合 |
||||
体育专业学位 |
体育教学 |
346-体育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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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训练 |
|||||
社会体育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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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
新一代电子信息 技术(含量子技术 |
302-数学(二) |
816-信号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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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 |
817-数据结构与 C 语言程序设计 |
||||
艺术专业学位 |
音乐 |
705-音乐学综合 |
818-音乐作品分析 |
||
美术 |
706-美术史论 |
819-素描 |
五、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三)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c.nxnu.edu.cn/)进行查阅。
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五)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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