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招210名!上海社会科学院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时间:2024-01-04 20:35:16 热度:91℃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原则

上海社会科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 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 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 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

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

勿滥的原则。

二、 招生名额

本院本年度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10 名(含推荐免试生), 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 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当年公示的

拟录取人数为准,未用完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

三、 招生类型及专业

我院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80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 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研究所(中心)招生专业的详 情请参看本院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下硕士生统考招生中的 2024 年

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

四、 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4 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二年,最长学习年限3 年。

五、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 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 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

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接受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 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非本市户籍非应届考生需要在上海考点考试,确认时另外需要提供本人2023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市社保已缴费记录(如有调整,以最新 通知为准),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具体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政策为准。

( 一 )网上报名

报考2024 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 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yz.chsi.com.cn)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 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 信息。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 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或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二)网上确认

1. 确认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 11月4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时 间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1 1 月 4 日 1 6 : 0 0 。

2. 确认方式:

上海考生(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信息确认方式,我院也会及时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非上海考生(在上海以外地区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信息确认方式;

3.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 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相关证件,由报考点进行核对,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初试

(一)初试科目:

按教育部规定,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历史学门 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 合,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 科门类均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 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 分。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 小时。

(二)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 — 11:30,

下午 14:00—17:00)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可凭网报用户名和

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 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三)初试地点: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初试地点。

八、 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 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复试政策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

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 复试

1.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具体差额比例 由各所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可按

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 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

为笔试。

3.2024 年我院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届时详见我院研究生院网站-招生 工作,各研究所(中心)复试细则可登陆网站查询。复试的时间及地点 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所(中心)网上会另行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十、 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

院进行,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可入学。

十一、录取

(一)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 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

被录取,本院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

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 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 其他说明

( 一 ) 若 2024 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

应调整,并及时在我院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收费

制,并实行奖学金制度。收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人 8000

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金融专业每人8.4 万/年。

(三)奖助金

1. 推免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推荐免试新生,凡被我院当年正式 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正式注册入学后,推荐免试生可获得除学业奖学金

以外的一次性 8000 元奖学金。

2. 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8000元,三等奖学金6000元,覆盖率

近 100%。

3. 国家助学金: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都享有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400 元。

此外,还有张仲礼奖学金、优秀科研成果奖励、上海发展研究奖学

金等奖励。

十三、 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1. 咨询与申诉渠道

上海社会科学院代码: 87903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邱老师、祝老师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柳州路991号2号楼916室

邮政编码: 200235

电话: (021)64871225/(021)54908194

邮箱: yzb@sass.org.cn

网址: http://gs.sass.org.cn

微信公众号:上海社科院招生

2. 院纪检部门

电话: (021)3316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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