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的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35年的广东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她是广东现代海洋水产教育的发端。2005年更名为广东海洋大学。校园总面积4892亩,校舍总建筑面积达80.3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92万册(含电子图书),教学科研设备值5.51亿元,固定资产值20.68亿元。设有水产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海洋工程学院等19个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近3.9万人。...(见官网)
学校现有“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作物学”五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和6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水产一级学科、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二级学科被列为“攀峰重点学科”,海洋科学一级学科被列为“优势重点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农业经济管理3个二级学科被列为“特色重点学科”。有“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和“海洋科学”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水产”“海洋科学”和“食品科学与工程”3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全国排名分别为第6、9、24名,广东排名分别为第1、2、3名。有81个本科专业,其中7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5个广东省特色专业、2个广东省名牌专业、1个广东省重点专业、9个广东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广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3个广东省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
近五年,学校承担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共231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91项;科研经费达8.6亿元;获得授权专利1042项;出版著作教材146部;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706件;发表学术论文6444篇,其中三大索引1256篇;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71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32项。
二、报考须知
(一)招生类别
按照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报考类别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各学科(领域)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科(领域)情况作适当调整。
我校接收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读,详情请留意《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或直接与研招办联系。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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