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学校简介(链接)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1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新闻与传播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九、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北京体育大学、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校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1.收费标准
(1)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3000元;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定每生每学年14000元。
以上为2020年标准,收费政策若有变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2.奖助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划拨,每年评审一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学业奖学金
类别 | 等级 | 二、三年级在校生比例 | 奖学金标准 |
硕士 研究生 | 一等 | 10%左右 | >8000元 |
二等 | 90%左右 | 视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管理。具体标准如下:
(4)国家助学金
具体认定办法点击本链接。
(5)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专门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工作岗位,以更好地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具体实施办法点击本链接。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严禁举办和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4.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请参见《北京体育大学2021年港澳台学生攻读內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行发布)。
5.相关链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址:
https://zs.bsu.edu.cn
附件1:北京体育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北京体育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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