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人数:约2210人)

时间:2024-10-30 18:22:15 热度:1℃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000名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10名,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均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其中各学科专业实际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将在10月中旬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招收专业说明:单独考试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收学术学位单独考试研究生,其他学院招收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研究生(具体招收学院和专业在研究生院—招生—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栏下查看)。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填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和专家推荐书(在研究生院-招生-资料下载区下载)。单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名考试。

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表,两份专家推荐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9月28日前寄(EMS)送至我校研招办。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一)中的4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六)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及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工作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接收推免生总数约占全校招生规模的20-40%,拟录取人数以最终网上确认人数为准。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5)。

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符合其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并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具体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及报考点公告。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提供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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