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2000年由交通运输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为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交通运输部与山东省签署文件共建山东交通学院。2009年获批山东省第一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11年学校成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获批成为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二、培养目标
交通运输专业:本专业含道路交通运输、水路交通运输2个培养领域,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能够从事交通运输专业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管理、装备制造、科技开发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机械专业:本专业含机械工程、船舶工程、机器人工程3个培养领域,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能够从事机械专业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管理、科技开发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三、培养方式及学制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的培养方式,学制为3年。
四、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2024年2个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数294人,招生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招生专业及招收人数
序号 |
招生专业 及代码 |
研究领域 | 研究领域代码 | 招收人数 |
---|---|---|---|---|
1 | 交通运输 (0861) | 道路交通运输 | 086102 | 159人 |
水路交通运输 | 086103 | |||
2 | 机械 (0855) |
机械工程 | 085501 | 135人 |
船舶工程 | 085505 | |||
机器人工程 | 085510 |
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见学校网站)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毕业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3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提交至我校研招办。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日期和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专业初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进行。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2)复试笔试科目请到我校网站查询。
(3)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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