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76人(含推免生)。根据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我校保留对各专业(方向)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我校另设“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人,报考专业不限。
三、学习形式及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第(一)款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第(一)款中第1、2、3项的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c.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报名无效。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
4.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核验证明材料。
7. 符合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应在我校复试报到时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我校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请查询《四川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教务文件执行。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内容及要求,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于复试前在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
(三)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方向)对专业成绩的要求,以及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审核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进行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进行加试。
(七)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组织体检。
八、调剂
(一)我校在相关专业(方向)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我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定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和各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并在调剂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网站公布。
(三)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四)我校各专业(方向)在教育部规定的第一志愿报考相关专业应遵循的调剂要求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方向)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调剂的要求。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一)初试、复试(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按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排序择优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推免研究生
(一)除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我校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研究生。推免研究生招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我校制定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各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于接收推免前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和我校网站公布。
十二、学费标准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法学、文学7000元/生.年,教育学6000元/生.年。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金融、国际商务、审计、国际中文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13000元/生.年,法律11000元/生.年,教育、社会工作10000元/生.年。
十三、奖助学金
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开拓创新,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我校建立了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年,评定名额按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
(二)新生奖学金(一年级)
一等奖8000元/生,占30%;二等奖4000元/生,占30%;三等奖2000元/生,占20%。
新生奖学金在第一学年新生报到注册后评定。推免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一等奖。
(三)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一等奖8000元/生.年,占30%;二等奖4000元/生.年,占30%;三等奖2000元/生.年,占20%。根据上一学年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表现、社会实践等项综合评定。
(四)国家助学金(百分之百覆盖)
6000元/生.年,按照每年十个月逐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
(五)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覆盖面广)
市级项目5000元/项;校级重点项目5000元/项、一般项目3000元/项、学科项目3000元/项。
(六)研究生学术交流资助(百分之百覆盖)
1200元/生。
(七)研究生还可获得出国留学资助。
十四、其他
(一)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订的办法执行。
(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及重庆市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四川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pdf】
附件【四川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四川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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