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简称九院或中物院)创建于1958年,是以国家战略装备和核心技术研发为主的,集理论、实验、设计和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科学技术研究院。中物院主体坐落在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在北京、成都、上海等地设有科研分支机构。中物院在完成国家重大任务的艰苦奋斗过程中,形成“铸国防基石,做民族脊梁”的核心价值观和“两弹精神”文化。
中物院研究生教育始于1984年。发挥国家大型科学装置和设备的优势,依托16个科研实体、5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凭借一支由“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两院院士和学科领军人物为主体的导师队伍,中物院研究生教育为国家科技进步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近四十年来中物院共培养研究生3000余名,其中2人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在中物院工作的毕业生中曾经或现在担任中物院院长、院党委书记及院、所(中心)党政科总领导等职务的超过60人,研究所科研室主任等科研骨干200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和特色人才培养,中物院于2015年在北京成立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并赋予中物院研究生教育新的使命(3+X定位):第一,实施特色定制、有国家目标牵引的研究生教育;第二,开展面向战略需求和科学前沿、完全开放的基础研究;第三,实施科教协同,促进中物院基础研究队伍的能力提升;X、开展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支撑国家智库建设。
中物院现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1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数学、物理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等诸多领域。现有博士生导师374名、硕士生导师560余名,在校生近1400人。
欢迎报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院25个学术型硕士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170名(含统考生、推免生)。我院2023年硕士招生计划详见《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院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我院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1.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称硕士推免生)85名;
2.可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称直博生)58名,具有博士培养点的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均可招收直博生;
3.中物院有专项“国防科工单位推免生补偿计划”85名,已通过教育部与高校招生推免计划同步下达至相关高校,硕士推免生及直博生均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推荐免试生报名
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含直博生)。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考我院,按照我院要求参加复试。具体事项参见当年推免生接收章程。
(二)统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报考中物院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单位代码”为“82817”,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培养单位,如“(900)中物院研究生院北京本部”或“(901)流体物理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等报考信息。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我院硕士招生专用邮箱接受检查(见官网)。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3.在校在籍学生(应届本科生除外)须在2022年11月15日前将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我院硕士招生专用邮箱(见官网)。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在籍研究生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姓名命名。未能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三、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中物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详见《准考证》。
(二)复试
1.符合教育部一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培养单位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参加中物院复试。复试由考生所报考的中物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地点为报考培养单位所在地。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2.培养单位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2左右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单位可适当扩大差额比例,择优录取。
3.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通过网页公告向考生公布。复试期间应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录取
1.各培养单位按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结果须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并经政审、调档等流程后,方可录取。未公示的拟录取考生,不能被录取。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寄出。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4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8年。硕士生和直博生课程学习主要在北京进行,后期科研训练阶段主要在培养单位所在地进行。
六、学费及在校期间待遇
1.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对新入学的所有硕士生全面收取学费,硕士生的学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直博生的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助学金及津贴(学制年限内年发12个月,各单位发放津贴数不同,一般不低于表中所列)
3.学业奖学金:博士生5000-6000元/学年,硕士生4000-5000元/学年。符合基本条件,覆盖率约为100%。
4.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奖8000元/学年,特别奖15000元/学年,覆盖率5%。
5.医疗:研究生院统一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协助购买学平险,部分培养单位后期限额报销门诊费。
6.餐补:提供与各培养单位职工同等餐补。
七、就业中物院招收的研究生均为统招统分,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院内就业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八、其它说明
1.考生可通过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或研招网信息公开栏查阅招生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或及相关培养单位。
2.2023年度我院原则上不接收外单位在职人员以在职身份报考硕士生。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北京市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九、招生咨询
见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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