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清华大学2024考研招生简章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清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清华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
第二条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请浏览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清华研招网”,https://yz.tsinghua.edu.cn/)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s://yzbm.tsinghua.edu.cn/publish/infors)。
第三条 我校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后同)按教育部政策要求确认免初试资格,经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直接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含联合考试)和单独考试两种。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二章 推荐免试第五条 免试推荐生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 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4.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六条 免试推荐生申请与报名
1.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推免申请程序推免生应按《清华大学 2023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通知》,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完成网上申请。
部分院系、专业或项目组办夏令营活动,请关注院系通知。
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获得本科院校免试推荐资格,经我校考核获得初步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按我校通知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 https://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第七条 免试推荐生入围复试程序
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入围复试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复试环节。
第八条 免试推荐生资格复审和录取
我校将在 2023 年 6 月对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并经我校调档案审查合格后,方可被正式录取,我校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资格复审的要求规定如下:
1. 应已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考核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
3. 从考生报名(指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志愿的时间)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到任何处分;
4. 本科综合论文训练(毕业设计)应优良或 80 分(含)以上;
5. 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 符合我校各拟录取院(系、所)自定的不低于学校复审要求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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