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考须知(招生章程)
欢迎广大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一步了解我校详情请登录http://www.hit.edu.cn。
请认真阅读以下信息: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我校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流程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1.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可通过我校研招办网站(http://yzb.hit.edu.cn)【港澳台招生】栏目查询。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报名及确认相关其他未尽事宜请具体咨询相关报考点。
(四)报考点
见官网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在上述报考地点任选其一,并在该报考点进行网上(现场)确认。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二、考试
(一)考生在考试时须先提交身份证件(符合报考条件1)、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试。
(二)招生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硕士生招生考试科目请查阅《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学科及参考书目》,试题由我校组织命制。博士生招生考核一般采取“申请-考核”方式。
(三)考试预计时间在2023年4月份,关于硕士生和博士生招生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说明等信息,请及时关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招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入学
新生应按我校具体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需按学校要求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相关具体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院学籍办,咨询电话:见官网。
四、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五、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与奖助学金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港澳台研究生在读期间可根据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申请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
七、其他说明
本须知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八、联系方式
见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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