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明医科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4-02-11 08:43:36 热度:94℃

一、招生规模

(一)总规模: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总数不低于2023年招生规模1838人,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专业目录中分专业拟招生人数(含统一考试生、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预计招生计划,仅供参考。

(三)计划调整: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需求、生源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做适当的调整。

(四)推免生录取情况:各学科专业录取推免生人数将于2023年10月下旬在学校网站公示,供统一考试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请考生注意专业目录备注栏内有无学历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复核。

(七)我校不接收正在院校培养或履约期内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若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八)我校部分专业的报考要求

1.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除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儿外科学、麻醉学、眼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2儿科学、105112儿外科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7急诊医学、105108重症医学、105118麻醉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眼科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105125核医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我校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全日制口腔医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网报时请考生如实详细填报本人的联系方式,如: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档案所在地址等。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确保在2024年8月前有效。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工作经历情况。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请在“学习与工作经历”栏目内注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情况。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相关材料。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请考生合理安排网上报名时间并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专业要求,对报考条件不符者,我校一律不准予考试。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笔试)和复试。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

1.时间

2023年12月23日—24日。

2.地点

报考点指定考场。

3.初试科目

具体详见《昆明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病理学、基础医学综合、药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护理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自命题综合科目考试范围见附表1。

(四)复试

1.复试时间

2024年4月初

2.复试地点

另行通知,由有关学院(部门)安排。

3.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录取有关办法。届时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s://www.kmmu.edu.cn/list314.aspx)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中须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届时将在复试通知上注明。凡应该加试,但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五、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我校不受理现场调剂申请,考生请勿盲目前往我校。具体要求届时详见《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六、体格检查

考生在拟录取后,按我校体检办法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要求届时查询学校公布的体检工作办法。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七、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二)考生可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三)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要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凡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入学后不能授予相应学位者,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八、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九、校区及住宿情况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学校、下属单位及相关合作培养单位进行学习和培养,住宿由学校和相关单位统一安排。

十、学费标准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和云南省《云发改物价[2017]1139号》文件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2000元。

十一、奖助学金

我校设置各类奖助学金,有关评选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栏目公布的相关信息。

十二、招生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

见官网(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咨询邮箱

E-mail:见官网

(三)微信公众号

见官网

(四)网址

http://www.kmmu.edu.cn/list314.aspx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研究生院网页,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

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都将通过以上方式对外进行咨询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至真楼30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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