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约3355名(含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指标、学校专业学位专项制改革项目指标及其它专项招生指标)。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30名,单独考试专项计划不超过15名。计划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约500名(具体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
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接收情况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实际下达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新生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报考说明:
(1)我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经济管理学院农村发展;
(2)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所在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生;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4)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四)推荐免试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由考研网小编整理,仅供个人备考、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