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报考点(1220)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已公布,实行网上确认方式。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研为你整理如下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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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1220)网上确认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做好为广大考生的服务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1220)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工作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凡是选择“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1220)进行报考并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完成信息确认手续。请注意,未按我市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的考生,报名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提供个人材料并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研招网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凡是选择“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的考生,务必确定本人网上报名成功(网上报名系统显示“支付已完成”),网上支付如遇问题,请向研招网客服进行咨询。
2.网上填报时,往届生毕业信息所填内容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若毕业院校已更名的,毕业学校中没有自己的学校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学校”,并在下面的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一致)。
3.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系统的登录方式及时间安排
1.网上确认系统的登录方式,请随时关注研招网近日发布的消息。
2.时间安排:报名确认考生首次上传材料开始时间为10月31日8:30,考生首次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00;考生(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重新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14:00,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 5日17:00。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确认所需的相关材料后,报考点将于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每日8:30—11:30;14:00—17:00)进行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若提示“审核通过”,说明考生已经完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若提示“审核不通过”,请考生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材料。
三、网上确认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标准
1.准考证照片。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请考生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带头像照片一面面向镜头),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五官或造成阴影;确保脸部及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身份证信息不能被遮挡。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有效期内。
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按要求重新上传或到现场进行审核。
(二)以下选项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材料照片
1.坐落在天津的高校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天津户籍、在外省高校就读的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津报名考试,须提供:(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个人单页。
3.天津户籍、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1)自考生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下同);(2)户口本首页、个人单页。
4.非天津户籍、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1)自考生准考证;(2)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已申请尚未拿到正式件的提供受理回执,受理回执不作为审核依据,以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5.天津户籍、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1)网络教育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下同);(2)户口本首页、个人单页。
6.非天津户籍、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1)网络教育学生证;(2)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已申请尚未拿到正式件的提供受理回执,受理回执不作为审核依据,以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7.就读于坐落在天津的高校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提供:(1)学历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在学证明或第二学士学位学习阶段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上述1-7项未提及的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学历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个人单页。
9.上述1-7项未提及的非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学历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已申请尚未拿到正式件的提供受理回执,受理回执不作为审核依据,以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10.已获得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除提供本市户口本或《居住证》外,须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11.招生单位所需其他材料。
12.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照片:
(1)身份证丢失的考生,须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姓名或居民身份证编号的证明。
(3)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如没有身份证,须提供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军官证。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须提供所在驻津部队为其开具的证明。
原标题:天津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1220)网上确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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