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考核情况,我校2023年部分专业(详见附件)拟接收考生调剂申请。
根据工作安排,4月6日起,接收调剂考生的招生学院将陆续开通调剂系统,具体调剂系统开放时间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招生学院网站和研招网调剂系统。具体专业与调剂名额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招生学院遴选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6.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学科水平差异较大,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8.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10.满足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要求。
二、调剂工作程序
1.报名与确认。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的填报、复试通知的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的确认。
2.调剂志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请与所报专业联系人申请。
调剂系统开放开放与截止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以招生学院在学院主页发布的公告为准。
3.调剂信息。考生登录调剂专业所在学院网站查看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4.选拔。各招生学院在调剂系统关闭后组织调剂考生选拔工作,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招生学院负责。招生学院依据各招生专业(方向)提交的调剂考生初选名单,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
5.复试。具体复试要求及安排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发布。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6.待录取。我校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待录取名单,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注意事项
1.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及时阅读招生学院公布的相关公告,提前做好复试准备。
2.因审核、遴选调剂考生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请耐心等待结果,切勿随意修改调剂学校和专业,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3.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我校将不接受取消待录取申请,请考生在接受待录取时慎重决定。
四、招生学院网站(点击学院名称进入学院网站)
1.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2.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3.空中交通管理学院
4.航空工程学院
5.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7.理学院
8.经济与管理学院
9.人文(法)学院
10.外国语学院
中国民航大学研招办
2023年4月6日
附件【2023年招生学院联系方式.xlsx】
附件【2023年硕士研究生缺额专业信息汇总.xls】
原标题: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auc.edu.cn/yjsy/info/1124/17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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