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单位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等是考生备考的重要参考依据,本文小编整理“北京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相关内容,2020考研的小伙伴要认真看,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历年国家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学校即将启动下一年度的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目录种类及招生学科专业
1、招生目录种类: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分别编制。本通知只涉及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会另行通知。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包含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三种类型。
2、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列入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及招生领域均可继续申请招生(被学校2019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除外);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学位[2019]5号),从2020年开始,各工程硕士领域要按照对应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型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其他拟新增的招生学科专业或领域,由所在学院报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列入招生专业目录。
3、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除2019年已经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类型或领域外,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型或领域也有资格申请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申请招生专业学位类型或领域须明确学制,拟收取学费标准。因受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将优先保证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的招生任务,其余招生专业学位类型或领域将根据申请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2020年的招生资格和计划。
4、停止招生学科专业:如因学科布局调整,从2020年开始停止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须提交停招情况说明;如********年期间曾录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对此类学生后续培养问题的解决方案。
二、招生计划及规模确定
1、招生目录公布的招生规模将参考国家下达的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扣除专项计划、特殊人才计划等),学校将在次年复试录取阶段对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增量部分依据各学院生源情况并兼顾重大项目、团队、平台、人才等因素对实际招生规模进行适度调整。
2、学校将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配置办法》(北林研发[2015]1号(2019年修订稿))进行各学院招生指标的测算,并下达各学院2020年各类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学院据此按学科进行调配,并录入系统、上报学校,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予以公布。
3、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类招生人数包括学校招生总规模数、拟接收校内外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总计划数的50%)、分学院和学科的招生人数。
4、学院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的招生总规模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规模数,其中学术型硕士招生计划数可以调整成专业学位招生计划数,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不能调整成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但总量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总计划数。学院上报招生总数小于下达规模数的,按实际上报人数编制计划,富余指标由学校进行调配。
三、导师招生资格确定
1、导师招生基本条件
①截止到正常的退休年度,任职时间能够满足指导一届研究生(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
②身体健康(当年体检合格),能亲自完成研究生指导的各项工作;
③目前在读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24人,包含********级录取的博士、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数,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及留学生暂不计入;
④给所招收的非定向就业以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发放了规定额度的助研津贴。支教保研或保研辅导员(2+2/3)的助研津贴支付时间以学生学号所属年份(入学年份)为准。
2、招生资格确定程序及要求
①学院负责通知符合上述基本招生条件的导师(含外聘导师)提交招生申请(导师须在硕士招生系统提交招生申请信息),并提供近三年(2016.6-2019.6)的科研成果和经费等相关证明(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为准)。引进人才或新调入导师申请招生前须持人事处开具相关证明到研究生院学位处进行导师资格认定。
②学院须严格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暂行办法》(北林校发[2013]18号(2019年5月修订))以及本院实施细则对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院士和当年新遴选导师免审;外聘导师的招生资格审核按《关于做好外聘研究生导师招生工作的通知》(北林研发[2014]01号)执行。
③学院将导师资格审核结果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招生处,凡是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
④各类导师审核材料在学院存档一年备查。
四、《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填报说明
《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包含招生学科专业、招生学科专业代码、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对应的招生导师、学科拟招生人数,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是否招收骨干计划、是否招收在职人员、各单元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等信息。具体填报要求是:
1、招生学科专业、招生学科专业代码、研究方向名称按培养方案填写(2020年工程硕士领域调整的专业学位类型招生代码以教育部下发文件为准)。
2、招生人数包括学院和学科拟招生计划总数、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其中,各学院拟接收推免生数原则上不得超出拟招人数的50%,各学科应预留部分名额用于普通招考,如需突破接收比例需上报学校审核批准。学院的招生指标随后将以表格形式单独下达,学院应根据实际下达指标重新确定分学科招生计划数后在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中上报。
3、学科中只要有导师申请招收骨干计划生,必须在硕士招生系统中填写的是否招收骨干计划栏中填写“是”。
4、考试科目填写要求
①硕士招生学科必须严格按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表》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中的要求,选用统考试题和设置考试科目。
②硕士生统考科目按照教育部要求对照填写。学术型硕士必须明确注明考试语种,原则上只选用英语、日语、俄语;专业学位只招收英语考生。
5、自命题科目设置要求
①各学科须按照国家提出的初试科目应着重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运用情况的招生考试改革思路,统筹复试考试科目,精简、优化本学科的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
②同一学院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科目原则上应按一级学科设置,考试内容应覆盖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同一学科专业的基础课原则不设选考科目,取消选考人数偏少的备选科目。
③凡是考试科目与上一年招生专业目录不同的,须提供考试大纲。
6、导师招生学科专业以学位与信息管理处认定为准,同一名导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型(领域)招生。导师招生学科如因学院调整学科而发生改变的,由学院统一出具招生导师调整学科的说明并上交研究生招生处备案。
7、备注栏中可填写是否招收“同等学力”,学科可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学术要求。
五、招生专业目录编制要求及流程
招生专业目录一经公布,不得擅自修改,请各学院、导师在填写、提交材料前仔细核相关信息,各学院对导师的拟招生研究方向(导师排名不分先后)、学科上报的考试科目、学科招生计划等重要信息仔细审核,确保相关内容的一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2019年6月17—21日,研究生院发布2020年招生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北京林业大学硕士招生系统中已经基本完成,学校未完成调整的学科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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