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码:F1801 科目名称:民法
一、考试要求
主要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了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包括准确地再认或再现民法学的基本知识,正确理解和掌握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及其法律规定,运用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结合社会生活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二、考试内容
1、民法的概念、特征、渊源、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和期间等。
2、物权的一般原理,所有权,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
3、债的概念、种类,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担保,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和几类主要的合同。
4、人身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人格权和身份权。
5、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几类主要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6、继承法的概念、特征与继承的分类,继承权,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继承的开始与遗产的处理。
7、侵权责任的概念、特征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方式及其承担,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多数人侵权,各类侵权责任等。
三、题型及分数
1、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
2、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参考书目
1、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
2、参考书:
(1)王利明:《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屈茂辉:《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原标题:2023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
文章来源:http://www.csust.edu.cn/yjsy/info/1121/100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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